在職創業,原本公司是否會發現我負責人的身份?
(1) 原公司投保的級距高於 34,800:那由您來當負責人是比較理想的選擇,因為您完全不需要負擔勞健保費用,也不會有任何勞健保資料寄到原公司。
(2) 原公司投保的級距低於34,800,勞健保同樣留在原公司較划算,差別在於未來可能會被追討差額(僅需補繳差額,沒有罰則)。不過就算追討差 額,也是寄到您新公司的登記地址,不會寄到原公司。
2、一般情況原公司沒有主動去查是不會發現的。 但因為可透過政府及網路公開資料查詢到負責人「姓名」,如果您的姓名並不特殊,公開資料只有辦法查到該「姓名」是「某公司」負責人,如果負責人戶籍地跟公司登記地址不一樣,則並沒有其他方式可以確認該負責人是您、還是與您同名同姓的人。不過如果您的姓名很特殊,且擔心被發現負責人身分,那麼建議您找其他親朋好友擔任負責人。

